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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12 点击数: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吉林大学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及《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现就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5日前。

二、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方法步骤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自觉性。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互相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师生员工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泊、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5.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员个人要深入交流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心得体会,分享做合格党员的实践经验,并结合上半年民主评议党员问题整改情况和会前个人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情况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所在院级党组织备案。

四、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1日

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5月制作